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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济南从严查处重点商品价格违法行为 |
加入时间:2022-11-23 来源:济南报业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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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下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孙建忠介绍,近期,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有针对性的加强市场食品安全、商品价格监管,维护疫情期间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从严加强重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以商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为重点抓手,以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和粮油产品等为重点品种,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有效防控食品销售风险。坚持源头把控,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全市6大连锁商超、7大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委托检测,落实入场查验、先检后售、追溯管理、不合格产品处置等相关要求,切实把好食用农产品入市关口。根据12345投诉举报、风险研判、部门通报等相关信息,进一步优化监督抽检计划,有针对性开展抽检监测,增强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对冻品集中交易市场、第三方冷库等场所开展专项排查,切实防控进口冷链食品销售风险和疫情传播风险。通过多措并举,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从严查处重点商品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和重点商品的价格监管力度。加强抽查检查,重点监督市场、超市等市场主体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规范明码标价,坚决杜绝价格欺诈。组织精干执法力量,精准发力,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利用疫情事件采取不正当手段违法大幅提高粮油、蔬菜、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出现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严格落实价格干预措施,从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及时向辖区内的市场、商场、超市、行业协会和有关市场主体发布提醒告诫书,要求其严格落实《关于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自律,严禁哄抬物价价实货真,自觉维护公众利益,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
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值班值守力量,设立专岗专人,积极主动对接12345市民热线和全国12315网上投诉平台等,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严格落实投诉举报24小时快速回应、接诉即办等制度。大力开展放心消费示范街(区)活动,指导全市5万家经营者规范开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活动,努力构建放心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协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进一步畅通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渠道。认真落实消费投诉公示制度,发挥社会监督、消费预警和信用约束作用,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安全合理的消费。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与全市人民共同坚定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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