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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 无资质个人倒卖新冠试剂被重罚140.8万
加入时间:2022-12-16  来源:食药法苑  
 
  这几天在各种微信群、小区群、朋友圈出现了一些贩卖新冠抗原的信息,卖家有以前卖酱料的、卖二手车的、开超市的,在此小编善意地提醒各位一定要守法经营。
  
  首先,按照国家明确规定,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6840含体外诊断试剂),仅取得二类备案不得零售与批发,而且新冠抗原是三类医疗器械,没有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倒卖抗原是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再给大家展示一个当时倒卖新冠核酸试剂被重罚15倍(140.8万)的案例,以提醒大家除资质外,实际购销价格、购销数量、银行票据等也是严查方向,国家后续会对当下的乱象进行整治和处理、处罚的。所以告诫大家不要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做抗原的买卖一定要合理、合规、合法!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件》。据官网披露,本次整治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排查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存在的隐患,全面整治生产、流通、消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了防疫物资市场秩序。
  
  在本次通报中,北京市延庆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和经营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案。
  
  涉案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及捐赠“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和“七种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共计95盒,货值共计93322.42元。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四十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及时召回“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65盒,召回比例较大,依法对当事人罚没合计约140.8万元。
  
  相关案例
  
  25支卖250元,一摄影工作室高价出售抗原试剂盒!北京海淀市监局通报:哄抬物价+无证经营,拟罚30万
  
  每盒25支的抗原检测试剂盒售价250元,海淀一摄影工作室高价代售抗原检测试剂盒被查处,拟处罚30万元。
  
  近期,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是否存在未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和严厉打击。
  
  12月12日下午,海淀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举报线索,辖区某摄影工作室高价代售抗原检测试剂盒,执法人员紧急出动,对上述摄影工作室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查,执法人员在该工作室内发现已售空的不同厂家的抗原试剂盒7箱,并在收银台发现三张手工记录的销售明细表和未售出的抗原检测试剂盒2盒。经查,该摄影工作室将每盒25支的抗原检测试剂盒以25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对相关情况进行处置,并对涉案物品进行证据固定和暂扣处理。
  
  同时,执法人员现场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进销货凭证,并接受下一步处理。
  
  该企业销售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价格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价格,该行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并对该企业是否构成无证经营并案处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及初步调查,对涉嫌哄抬物价及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拟作出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严格执法“出重拳”,针对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商品进行全面价格排查,严厉打击借疫情之机违法违规涨价、获取暴利等行为,发现一家查处一家,查处一家严惩一家。让法律武器成为守护百姓利益的正义“利剑”,确保抗疫环境下物价稳定,全力保障辖区百姓购药安全。
  
  法条链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八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二)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
  
  (三)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有前款第一项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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