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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办公期间该不该发加班费 |
加入时间:2022-03-31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裴龙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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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海疫情形势加剧,不少企业和职工配合防疫要求选择居家办公,相应的一些劳动用工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没有了以打卡计算加班时间,许多职工疑惑:“居家办公,到底可不可以主张加班费?”
郭女士的丈夫在某建筑设计院工作,常常工作到深夜。郭女士忍不住抱怨:“他常常晚上11点了还在画图,以前还能算加班时间,现在在家工作一点没少做,如果不计算加班费,那收入比之前还少了。”
对于居家工作期间是否有加班费,有人认为,劳动法中仅规定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报酬、休息日加班的工资或调休以及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三种情况。隔离期间居家办公,不属于这三种情况之一,且隔离期间并非休息日,因此无法主张加班费。
法律的规定和适用究竟如何?记者采访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庭审判长叶佳、法官徐艳。他们表示,居家办公期间,劳动者实际在物理空间脱离了用人单位的管理,工作与生活难免混同,用人单位难以进行时时监管。具体如何认定有效工作时长及加班情况应根据个案分析。
两位法官进一步解释,如果用人单位严格要求劳动者在相对独立的空间内按照标准时长进行工作,则按单位要求超出时长进行的工作可适时认定为加班。他们特别提醒,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应注意保存与固定用人单位的相关工作指示以及可显示工作内容沟通、完成时间的证据。
更为普遍的情况则是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相对宽松,劳动者工作生活存在高度混同,难以核定劳动者一天的有效工作时间。这种情况下应秉承同力协契、共克时艰的理念,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分配双方权利义务,不宜以劳动者最晚工作时间简单机械地做加班认定。
《工人日报》(2022年03月31日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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