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高层关注 媒体聚疫 疫情播报 科技攻疫 专家论疫 管理进步 悬壶济世 医疗药品 中医治疫 防疫科普 照谣镜 警示录 依法战疫 宅家御疫 宅外避疫 各地战疫 吉林大地 长春行动 长春新区
战疫文化 谈古论今 战疫论坛 疫后重启 面向未来 世卫观疫 环球战疫 面向世界 海外发声 社科战线 战疫英雄 战疫日记 疫冷情暖
疫情与节约 疫情与浪费 疫情与效率
战疫图片 影音动漫 网站荟萃
 
您的位置: 首页 > 警示录
严禁用新冠病毒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加入时间:2023-02-01  来源:河北市场监管  
 
  为规范相关市场主体广告发布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按照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的工作安排,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就规范涉疫药品及相关商品广告发布行为做如下提醒告诫:
  
  1.严禁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进行商业广告营销宣传,严禁发布含有“新型冠状病毒”预防、控制、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2.严禁发布未经审查以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3.严禁在广告中宣称涉疫药品、医疗用品紧缺,制造焦虑,引发社会恐慌,妨碍公共秩序。
  
  4.严禁在药品、医疗和医疗器械广告中使用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内容。
  
  5.严禁非药品、医疗和医疗器械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6.严禁宣扬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或其他普通商品具有预防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的广告违法行为,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
  
  7.严禁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家学者、医师药师等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发布或者变相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广告。
  
  8.严禁在广告中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
  
  9.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10.严禁经营、制作、发布其他类型虚假违法广告。
  
  相关市场主体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内容,及时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政策发布广告。专项行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涉疫药品及相关商品广告监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全力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广大消费者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违法广告,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维权投诉。
  
  原标题:《严禁用新冠病毒进行商业广告宣传!河北最新提醒告诫》
信息、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实时疫情  
中国流感监测周报(2024年第14周第799期
安徽:2024年3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中疾控:3月全国新增新冠重症病例588例
3月 中国内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情况
2024年3月份陕西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中疾控发布最新流感周报,流感阳性率继续下降
 
科技攻疫  
3D打印药膜能“剿灭”癌细胞
抗体疗法让免疫系统年轻化
人体如何抑制特定病毒传播?
新技术助力实现结核病“早发现早治疗”
科学家用人工智能设计全新抗体
我专家揭示猴痘病毒复制工作机制
 
专家论疫  
张文宏最新解读,有人咳得停不下来
预防百日咳 接种疫苗最有效
对百日咳“大龄化”趋势要有正确认识
权威专家支招防治“百日咳”
专家谈“X疾病”:不必恐慌 保持警醒 积极应对
中疾控专家:我国结核病疫情呈现“三多一重”特点
 
管理进步  
推动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科学研判,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新疆:严禁流于形式 5方面提升核酸检测的准确性
北京严格校园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
北京健康宝,可查询外省市核酸检测结果并上传
历史核酸记录不显示了!康复者求职歧视迎来转机
关于我们 征稿征集
免责声明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 节约网 版权所有
通用网址:资源节约  节约网  中国节约网  中华节约网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注册商标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中宣部表彰全国节约之星  吉林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吉林省科普教育基地  长春市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吉林省科技进步奖  2021年全民科学素质建设资助扶持重点项目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吉ICP备05008513号-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