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部门:各地应建鼠疫疫情信息通报流程 |
加入时间:2024-08-02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柴嵘 |
|
|
|
|
国家疾控局等五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鼠疫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应建立和优化鼠疫疫情风险、警示信息的通报和传递流程,及时通报或发布疫情信息和健康风险提示。
国家疾控局介绍,鼠疫是我国法定甲类传染病。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曾暴发过严重的鼠疫流行疫情。近二十年来,我国境内人间鼠疫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病例数维持在每年个位数的较低水平。
然而,当前我国鼠疫防控工作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比如我国鼠疫自然疫源地是世界上面积广阔且类型复杂的疫源地;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境人员流动和货物贸易增加,鼠疫疫情跨区域远距离传播的风险也在增高;同时,相比较为严峻的防控形势,我国鼠疫防控人才仍显匮乏。
意见提出,各地要进一步健全鼠疫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人间及动物间疫情监测,健全和畅通多渠道信息报告。各地应建立和优化疫情风险、警示信息的通报和传递流程,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通报或发布疫情信息和健康风险提示,实现预警信息的及时、准确发送和转化利用。
此外,各地要规范重点鼠疫防控地区发热门诊开设和预检分诊制度运行,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鼠疫疫情的早期发现、诊断、报告和处置能力,严防鼠疫病例“异地就医”情况发生。重点鼠疫防控地区探索建立鼠疫防控网格化管理制度,提高鼠疫防控干预措施的执行力度。
各地要加强应急队伍和专家委员会建设。对于疫情风险较高的省份,鼓励建立独立的鼠疫防控应急队伍,以提高省内鼠疫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各地可研发鼠疫防控大数据挖掘、融合和应用软件平台,实现疫源地鼠疫潜在风险的监测识别、时空分析和智能预警。
|
信息、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