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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宜春法院推行善意文明执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
| 加入时间:2020-07-21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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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暴发后,江西宜春市县(区)两级法院着力抓好疫情防控与执行,全方位推行文明、善意、高效执行理念,灵活运用多种策略促进涉疫企业复工复产,给企业的“寒冬”带来司法“温情”,演绎了一起起暖心的执行故事。 据了解,今年以来,宜春全市法院共执结申请人为企业的案件3273件,执行结案率74.87%,结案金额39.8亿余元,执行到位金额7.76亿余元,促成涉企案件达成和解达537件。 活水养鱼帮助企业“起死回生” “是你们不厌其烦的调解,才让我们企业有了转机!”一大早冒着暴雨,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某企业派出10余名员工代表来到宜春中院向法官表达心中的谢意。同时,将已经筹集到的最后一笔还款资金交到执行法官手中。 “真没想到对方这么快就履行完毕了所有欠款。”申请执行人接到执行法官电话后颇为意外,他为法院的高效执法称赞不已。 此起案件,被执行人是宜春当地一家新能源企业,由于疫情影响导致产品销售受损,资金链出现断裂困局,引发多起供应商起诉。 执行法官选择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先查封了被执行人企业的相关生产原材料,但允许其继续使用该材料用以继续生产经营。这样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也能得到保障。 “我们没有机械办案,直接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秉承善意执行理念,以期化解矛盾纠纷。”执行法官向记者介绍说,由于企业处于疫情防控期间,所以法官会尽量向申请执行人多做工作,并尽其所能帮助企业回笼资金。 据悉,今年6月该企业通过各种措施盘活了资金缺口,成功复工复产,并积极履行完毕还款计划。 雪中送碳为企业巧解“心头烦” “法院给了公司活路,如今,悬在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经过大半年的不懈努力,在上高县委政法委、商务局、泸州乡政府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宜春中院日前顺利执结一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涉企纠纷,执行标的1300万余万元。 原来,被执行人某陶瓷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于是将土地出租给上高另一家陶瓷企业,在将土地出租之前被执行人企业将土地抵押给上高农商行获得贷款。 由于被执行人一直未偿还贷款被银行诉至法院,2019年11月,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银行多次提出要求拍卖该企业的土地以获取还款资金。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另一边是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 考虑到承租被执行人土地的企业现在正处于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且该企业的的员工有着数百号人,如果贸然采取强制拍卖并进行清场,势必会对公司员工生存保障造成极为不利影响,甚至影响整个上高县的营商环境。为此,执行法官10余次实地走访了解被执行企业状况,组织各方协商,力争妥善解决该案,化解矛盾。 宜春中院执行局数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门会议,确定了“定期限、除困难”的执行思路,制定详细周密的执行方案。经过10余次不断磋商协调,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租赁方愿意替被执行人分期限还款,而申请执行人也愿意放弃拍卖土地让承租企业继续生产经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宜春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因案施策,不仅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被执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为辖区企业经营发展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努力。 失信修复精准发力激活一池“春水” “眼看着企业银行帐号被冻结,没想到法院的‘网开一面’!”这句发自肺腑的感言是来自铜鼓县某木业公司负责人。 申请人吕某在被执行人铜鼓某木业公司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经仲裁,该公司须支付吕某其各项费用共计14万余元。吕某于2019年12月初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因被执行人企业怠于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公司账户,并决定对其采取纳入失信与限制高消费惩戒措施。 今年6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心急如焚赶至法院,告知执行法官因为法院冻结措施已经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执行法官审查其相关材料后,到其工厂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该企业确处于复工状态。最后,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个人资产进行担保,然后同意在资金回笼后分三期将申请人欠款付清。 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且制订了详细的还款计划,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法院决定启动失信修复机制,将被执行人从失信名单中移除并解除限高措施。 “法院执行工作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良好稳定营商环境的重要关卡。”宜春中院执行局局长李航强认为,作为执行法官要聚焦执行工作中涉及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要站在中央提倡的抓六保、促六稳的大局上妥善处理涉企执行案件、为民营企业争取经营发展的空间和时间。 一件件涉企案件妥善顺利结案、一位位当事人握手言和,宜春中院这些执行故事的背后是法官舟车劳顿的付出和法院坚持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执行的一个个特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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