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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疫情”?骆某被行政处罚 |
加入时间:2024-02-2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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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永修县又疫情
关县里出不来”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一则
虚假造谣的短视频
引发关注
2024年2月22日
永修县公安局
马口派出所民警
发现某网络视频平台
有网民骆某
用自己的账号发布一则为
“由于永修县又疫情
关县里出不来”的短视频
马口派出所立即
传唤当事人骆某核实情况
骆某交代自己的目的
就是为了博眼球吸引流量
骆某进行网络造谣
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其行为已经构成
扰乱网络公共秩序
永修县公安局依法
对骆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网络非法外之地
发布或者转发谣言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网友共同遵守网络秩序
共同维护网络环境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原标题:《【网信普法】又有“疫情”?骆某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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