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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若干法律常识》 |
加入时间:202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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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各部门、单位开展特殊时期防疫宣传、管理工作,使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能够清晰地认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青岛市即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于近日制定并印发《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若干法律常识》(以下简称《常识》)。《常识》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规定”“特殊时期民众的法定义务”“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方面的规定”“不法行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因隔离、治疗等引起的劳动法方面的问题”等5个方面共35条,全面梳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公职人员及普通民众急需掌握的法律法规,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提供了行动指南。 防控疫情,要靠科学,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即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将继续从“省内企业延迟复工劳动关系相关政策解读”“疫情防控期间合同的履行问题”等多方面、全方位梳理疫情防控中的法律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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